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

隨筆1

我有很多好友是同志,多到我都懷疑我該不會也有可能性吧。或許是我沒什麼道德感,也有可能是我對事情盡力抱著「心若冰清,天塌不驚」的態度,所以我始終沒覺得同志是什麼奇怪的東西。(BL我就很難接受,大概是我的想像會過於真實吧)

有時後會遇到一些異性戀的朋友批評同志,我會努力去思考,到底「同志」「同志的行為」哪個比較令人反感?經過的許久的觀察,「同志」是令人反感的主體,主因來自於行為、內在與情慾。

  1. 行為以佛洛伊德的說法,大概就是男生在現代社會是上位者,女生則屬於下位者。男同志的出現意味著權力的改變,由上位者替換為下位者;女同志或許好些,畢竟是由下位者上昇到上位者。但如果男同志的被厭惡是因為其個體與陽剛二字脫離關係,失去權利,那女同志就是吸收了過多過於陽剛的氣息而讓人厭惡。
  2. 內在則是指許多人認為男同志中「0」的位置就是女生,這種異性戀式的思考讓男同志被視為脆弱的一群。
  3. 情慾我認為這牽涉了所謂的可能性。如果愛是純潔的,那對象就應該沒有分別,因為純潔的東西是不會去區分親疏遠近。既然愛是純潔的,為甚麼同志的性關係會被視為是有問題的?他們的性也是建立在純潔的愛上面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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